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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概述

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。

适用对象

凭已承兑商业汇票、债券、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。在同城范围内,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,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。

业务要点

(1)无起点金额限制;

(2)同城、异地均可使用;

申办流程

(1)收款人填制委托收款凭证,连同有关付款人的债务证明提交开户行,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款

(2)托收行审核无误,封包邮寄或同城交换托收凭证及债务证明至付款人开户行。

(3)付款人开户行通知付款人,根据付款人反馈及其账户金额是否足以支付,做出相应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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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8号1号楼 蜀ICP备14004656号

版权所有©泸州银行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或摘编,违者必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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