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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口信用证
产品介绍
我行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,为出口商(客户)提供包括信用证通知、承兑、审单/议付等一体化综合服务。
 
产品特点
风险较低:银行信用,接受度高,一定程度上保障出口商回款安全,且有利于出口商及时备货。
主动性高:单证相符、单单相符的情况下,开证行将无条件履行付款承诺,保证买方收货的利益。
 
办理流程
1. 信用证通知
(1) 我行收到来证或修改后,将信用证通知受益人。
2. 信用证审单/议付
(1) 出口商(受益人)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后,向我行提交出口单据;
(2) 我行根据信用证条款和国际惯例对单据进行审核后,将单据寄往境外开证行或指定行进行索汇;
(3) 开证行收到单据后提示给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;
(4) 开证行到期向我行付款,我行向客户解付。
 
费率
参照《泸州银行服务价目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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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8号1号楼 蜀ICP备14004656号

版权所有©泸州银行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或摘编,违者必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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