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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口信用证
产品介绍
我行应进口商(客户)的申请和指示,向出口商开立的、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,按照信用证条款对外支付支付的书面付款保证。根据期限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。
 
产品特点
改善谈判地位 :利用银行信用对商业信用进行增信,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格。
货物有保障 :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障,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、装期以及货物质量。
减少资金占压 :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客户来说,从开证到付款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。
 
办理流程
1. 客户取得我行授信额度;
2. 客户提交开证所需资料,如开证申请书、信用证所基于的贸易合同等资料;我行应客户申请,对外开证;
3. 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,按信用证条款备货装运,并将信用证规定的单据通过交单行寄至我行要求付款或承兑;
4. 我行收到单据后通知客户,根据单据情况付款、承兑、放单或拒付。
 
费率
参照《泸州银行服务价目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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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8号1号楼 蜀ICP备14004656号

版权所有©泸州银行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或摘编,违者必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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