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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金桂花S款开放式理财产品

提前终止的公告

 

尊敬的客户:

根据《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》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》的要求,依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,“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,如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、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泸州银行有权宣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,并于提前终止日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, 提前终止日后1个工作日内向客户返还理财本金及应得收益,应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。提前终止日(含当日)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,客户资金不计收益。”详见产品说明书条款。

我行于2021年9月13日提前终止该产品,9月14日兑付资金,9月10日不再受理赎回申请,请您做好资金安排。详询各营业网点或0830-96830。

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!敬请继续关注我行其他理财产品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9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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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8号1号楼 蜀ICP备14004656号

版权所有©泸州银行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、转载或摘编,违者必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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